发布日期:2017-10-31 15:58:00 浏览量:4345 发布来源:信息中心
各科室:
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【2017】896号)文件已发布,现将全文转发给各科室,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,今年参评的老师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至校综合办101办公室。
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
2017年10月31日
陕人社函〔2017〕896号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,省级各有关部门,省教育厅厅属各有关单位,各省属高等学校:
为认真做好2017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、省直教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、省直有关部门所属中小学(含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)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、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在岗在职人员。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,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。
二、基本申报条件
(一)思想政治条件
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。
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:
1.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;
2.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,造成恶劣影响的;
3.受到党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4.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,并在全省通报批评,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。
(二)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,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,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可按照1 : 1申报。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,可以提前使用。
(三)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。确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可自主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。
(四)完成2014年度(含)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。
(五)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1年,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。
三、工程技术、实验技术系列
(一)学历、资历条件
1.根据原省人事厅《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(试行)》(陕人发〔2003〕71号)规定,省、市级单位(含市辖区域内单位)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实验师、高级工程师,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2.申请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的初级职称任职年限
(1)取得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员自正式受聘工程或实验技术岗位起,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;
(2) 取得硕士学位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2年;
(3)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4年;
(4)后取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4年且取得本科学历至少满1年;
(5)大学专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满10年;
( 上一篇: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计算机机房教室使用安排表下一篇: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计算机机房教室使用安排表
首页
通知公告
师资队伍
学校概况